学校各部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工作,按照全国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挖掘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积极探索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创新路径和工作举措,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支撑。
二、征集内容
申报案例须在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推广价值。
(一)“六进”开展情况。持续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为老服务机构,面向党政干部、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教育的情况。
(二)主题实践活动。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体育健身、主题征文、书画创作、摄影展览等群众性实践活动,提升全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的情况。
(三)教育资源建设。开展相关理论研究,组织编写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指南、培训读本,结合当地历史文化和孝亲敬老典故故事,研发地方特色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课程,科学设计制定有关课程建设目标、内容及实施要求的情况。
(四)宣讲队伍建设。组建、培训和管理宣讲员队伍,鼓励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开展常态化宣讲,提升教育覆盖面和感染力的情况。
(五)线上平台建设。利用网站、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打造互动式、沉浸式线上学习场景的情况。
(六)文艺作品创作。创作推出反映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 龄化理念、弘扬孝亲敬老文化等内容的优秀纪录片、影视剧、舞台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公益广告、动画片、网络文艺作品等,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优秀读物编辑出版等情况。
三、征集要求
(一)案例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实用性、创新性, 取得了明显成效,可复制、可推广。
(二)案例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可公开、可传播,为本单位(机构)近三年实际开展的工作,严禁虚构和抄袭。不得包含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以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
(三)案例申报材料一经报送,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拥有对全部材料的版权和使用、转载、改编的权利,可以根据工作安排对相关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推介。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报名及宣传费用。
四、申报要求:
请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填写附件1《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实践案例申报表》和附件2《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实践案例推荐汇总表》,于2026年9月8日10:00前将电子版材料(Word 版)发送至邮箱symcyjzx@163.com,纸质版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部门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或院长(主任)同意后在汇总表签字。)报送至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致远楼448室),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实践案例申报表.docx
附件2.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实践案例推荐汇总表.wps
联系人:崔雪梅
联系电话:024-62215272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