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展现全省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使命担当,深化教育家精神阐释,推动教育家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现就开展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以“弘扬教育家精神”为主题,结合教育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彰显新时代教育工作者对教育家精神的传承、弘扬和践行。
(一)学术论文
1.深入理解教育家精神内涵,聚焦教育家精神引领下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
2.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目标任务,充分展示学校在课程建设、治理体系、管理改革、特色发展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3.立足学科教研、教育科研、评价改革等方面的教育成果,体现教师专业素养,激发广大教师躬耕教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教学感悟
1.教育叙事,介绍教师的真实教学经历,通过具体的教学故事阐明教学经验和道理,具有真实性、生动性和启发性。
2.教学反思,围绕课堂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行为,捕捉教学中的创新与发展。
3.教学随笔,结合教师的教学实践经历,可以表达观点、分享感受、记录生活,内容有一定新意,形式灵活自由。
二、撰写要求
(一)学术论文
根据征文选题自选写作角度,题目自拟;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独创性,未公开发表;结构均衡(全文建议分为3~4部分),逻辑清晰,各级标题准确、简明;5000字以上,查重率在15%以下。摘要,须客观、简洁地摘录、呈现文章的主要观点,反映行文逻辑、结构等要素,300字左右;关键词,反映文章主要内容的术语,选取3~5个;作者简介中应标注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参考文献要求详见新国标GB/T 7714—2025。严禁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
(二)教学感悟
文章具有独创性,未公开发表。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聚焦某一选题,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进行剖析,鲜明表达核心观点与理性思考,具有一定创新性。
三、征稿对象
全省从事基础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一线教师、教育管理者和教育理论研究人员。
五、投稿方式及有关支持措施
请广大教师参与征文活动,并结合工作实际具体开展有关活动,于8月29日13:00前将文章word版发送至邮箱:15804079409@163.com,相关文章将择优推荐发表于《辽宁教育》杂志以及“辽宁教育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优秀稿件将被纳入有关文集汇编中,同时拟邀请优秀文章作者参加教育家精神相关研讨活动。
联系人:崔雪梅
联系电话:024-62215272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