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根据《沈阳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沈医院发〔2024〕98号)有关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沈阳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相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课题类型
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临床专项等三类,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附件《沈阳医学院2026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简称课题指南)。
1.重点课题: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紧扣学校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突出现实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产出高水平成果。本年度聚焦新医科引导性专业建设,涵盖专业认证、临床同质化教学、医师资格考试及AI赋能教学改革等方向立项。数量3-5项。
2.一般课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围绕思政教育、课程思政、课程建设、课程评价、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AI赋能教学改革等,开展理论实践并重的研究。数量不超过30项。
3.临床专项:落实《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聚焦专业教育目标,深化全程临床教学改革,围绕更新医学教育理念、完善临床教学方法、建设共享教学资源、提高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等开展实证研究,培养全面发展医学人才。结合申报项目确定立项比例及数量。
二、申报要求:
1.校级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向一线教师倾斜,申报者须具有一年以上授课经历。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领导小组要求,各部系应鼓励青年教师(199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积极申报。原则上,一般课题中35岁以下立项者占比不低于35%左右。
2.申报课题应兼具理论指导与实践应用价值,预期效益良好,成果可推广;须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计划可行、方法科学。
3.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同时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1项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的院级教改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含本次)。项目组一般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成员须为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与实施的人员。
4.其他限制。已承担校级教研课题未结题者(包括2025年已结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已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一般课题。已有各级在研课题者,应依托原项目深化研究,不得重复申报。
5.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学校每年集中组织结题。如确需延期,经批准最多可延长1年,逾期未完成则取消立项。
三、申报程序
1.材料上报。以部系为单位上报《沈阳医学院2026年度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1份,《沈阳医学院2026年度教学研究课题评审书》1份,《沈阳医学院2026年度教学研究课题评审书活页》纸质版5份,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汇总部门情况,部门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或院长(主任)同意后在汇总表签字,统一报送至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致远楼448室)。(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2.评审程序。医学教育研究中心汇总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推荐,经公示后正式发文立项。
3.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10:00前(逾期不予受理)
4.报送地点: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并分管领导签字后送至致远楼44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5804079409@163.com。
附件:
附件1:沈阳医学院2026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doc
附件2:沈阳医学院2026年度教学研究课题评审书.doc
附件3:沈阳医学院2026年度教学研究课题评审书活页.doc
附件4:沈阳医学院2026年度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xls
联系人:崔雪梅、杨宇
联系电话:024-62215272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