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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三全育人”示范项目评选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7-14      编辑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量 :      来源:

学校各部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推进学校“三全育人”工作,持续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全面落实《沈阳医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修订)》(沈医委发〔2024〕28号),现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三全育人”示范项目。

       一、指导思想

       本次开展的“三全育人”示范项目申报及评选工作,旨在展示全校各部门在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其在全校范围内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的整体推进。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紧扣“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围绕“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的“十大育人”体系建设,突出近三年在育人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等各方面开展的积极探索,有效展示学校各领域“三全育人”成效。

       1.实效性。选送项目要紧密贴合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工作成效,对深化“三全育人”实践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2.特色性。选送项目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避免千篇一律、面面俱到、泛泛而谈。

       3.创新性。选送项目要针对学校“三全育人”的重点、难点,切实解决育人中的“断点”和“壁垒”问题,理念上有创新,实践上有创造。

       4.品牌化。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完善的工作机制,建设条件保障有力,师生育人主体参与面广、受益大,经验做法典型,在培育建设过程中可形成品牌特色,能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

       三、申报安排

       1.申报资格。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申报,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项,职能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积极申报。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组织团队开展相关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

       2.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沈阳医学院“三全育人”示范项目申报表》《沈阳医学院“三全育人”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附件3),并撰写《沈阳医学院“三全育人”示范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于2025年8月26日13:00前将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二份)提交至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致远楼44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804079409@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XX(单位)‘三全育人’示范项目”。

       四、评选安排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一批育人理念特色鲜明、工作举措创新有力、能在校内乃至全市、全省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的项目。对得分排名前十的项目,定为示范项目,学校将对示范项目给予1000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联系人:崔雪梅

联系电话:024-62215272、 15804079409(微信同步)


              宣传部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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