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集智聚力,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现决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委托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原则
申报课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沈阳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针对性、创新性、实用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服务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方向、目标和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申报课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对实践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必须结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要求材料翔实,力戒空话套话。
3.课题组负责人限为1人,且须真正承担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负责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课题组成员总数(含课题组负责人)不得超过6人。
4.课题负责人只可申请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项。
5.申报课题范围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领域研究,包括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网络等各领域、各群体。
6.申报者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项。
7.申报者应根据《2025年沈阳市政研会委托课题研究立项指南》申报课题,可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侧重点等,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
三、评审与资助
1.由市政研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申报课题评审,确定立项委托课题。
2.对列入委托课题,予以专项资金资助。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要及时清理账目,并将课题资助经费退回。
3.对列入委托课题,经费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经费的管理制度及本单位经费管理使用规定,专款专用。
4.研究课题成果须于2025年10月底之前完成。
四、申报事项
1.申报时间
2025年8月13日13:00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逾期不候。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15804079409@163.com。
2.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2025年沈阳市政研会委托课题研究申报书》,一式三份。
3.申报要求
各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申报人管理审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严禁弄虚作假。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完成申报,并承担信誉保证。
联系人:崔雪梅
联系电话:024-62215272、 15804079409(微信同步)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