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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1      编辑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量 :      来源:

学校各部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教材工作 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部署要求,依据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的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 一 )项目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大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统筹开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国际比较、战略前沿等研究。

(二)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设置5—8项,研究期限为2—3年,资助经费 50—80万元/项。

2.重点项目:设置15—20项,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 费20万元/项。

3. 一 般项目:设置20项,研究期限为1 — 2年,资助经费 10万元/项。

(三)选题指南

本年度发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项目申报人可按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如按选题指南中所列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选题名称;重大项目确有必要,可对选题说明中的研究内容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 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由项目申报人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 一 )申报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 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

2.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或厅局级(含)以上职务。教育部机关在编工作人员不 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3.为确保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教育部 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其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2)已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 复申报本项目;申报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 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3)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 同 意 。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组织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符合条件的出版单位、独立 设置的省级(含)以上科研院所组织申报。项目申报人须依托所 在单位申报。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通过“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系 统”(https://www.zsjcgz.cn/dzxxmgl/login)   在线进行,操作流程详 见系统首页。系统于6月5日8时至6月30日17时开放,逾 期关闭,不再受理。

1.注册与审核。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提交单位账号注册申请,并为项目申报人开通账号。

2.组织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进行填报,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单位汇总所有项目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与《申报数据汇总表》 一并通过单位账户统一提交。

四 、纪律要求

(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按照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落实。

(二)各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 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 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明纪律要求,督促申报人严格遵守各 项法律法规,按规定完成项目填报,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违 背科研诚信等行为。

(三)申报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严守诚信、认真 负责的优良学风,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其中,项目论证部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五、评审和公示

教育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六、申报提示

1.请申请人将姓名、手机号码发送给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用以创建申报账号,经审核授权后,方可在系统填报项目信息。确认系统中申报书填写无误后,请点击“下载申报书”,打印纸质版。

2.申请人需在6月13日16:30之前将姓名+电话号码报送给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完成账号审核,逾期视为弃权。

3.请申请人在6月25日13:00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致远楼448室),逾期不候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统一申请加盖公章后,请申请人取回,扫描成PDF格式文件,自行上传系统,请所有申请人务必在6月29日10:00之前完成自行上传

联系人:崔雪梅

联系电话:024-62215272、 15804079409(微信同步)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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