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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 “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12      编辑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量 :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发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二、申报人员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省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不得兼报。

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

三、申报额度

我校限额30项,35岁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不得少于11项。

四、申报办法

1. 纸质材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6版)》(详见附件2)1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6版)》(详见附件3)2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5)1份。实名及匿名申请评审书均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将申报人的2份《匿名申请书》夹在本人的《实名申请书》中,材料请按《立项申报汇总表》顺序依次进行排列。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汇总部门情况,部门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或院长(主任)同意后在汇总表签字,统一报送至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致远楼448室)。(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2.电子材料:每位申报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以上材料的word、pdf(申请人本人、参与成员签字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804079409@163.com

3.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5月18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各部门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题;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docx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6版)A3排版.doc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6版)A3排版.doc

附件5: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联系人:崔雪梅

联系电话:024-62215272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5月12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医学教育科学研究2026年学术活动”会议论文征集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终身学习专业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