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 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教育强国建设战略部署, 紧扣“十五五”规划起步开局阶段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新时代教 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切实以党建科研赋能教育 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市规划办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沈阳 市教育科学规划党建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 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政治领航。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加强 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育人育才 各环节,深化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践研究,突出 时代性、创新性,确保党建研究正确方向。
2. 坚持实践导向。立足沈阳教育系统党建实际,紧扣当前工作重点、难点与现实问题,探索新时代教育党建规律、先进经验 与创新举措,形成可落地、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切实破解基层党 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衔接不畅的突出问题。
3. 坚持实效引领。课题研究应做到靶向精准、目标清晰、重 点突出、论证充分,研究内容务实具体、切口适宜、深度足够; 所提出的问题分析、解决路径与实践策略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创 新性与启示性,切实为全市教育党建工作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 考。
二 、选题方向与研究时限
本专项课题由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委、沈阳市教育局委托沈阳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纳入沈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管理。
申报者可参照《2026 年度沈阳市教育科学规划党建专项课 题选题指南》(附件1)所列方向自拟课题题目,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围绕指南涉及的研究领域自主确定研究题目。
本专项课题研究时限为两年,不支持延期。结题时需提供研究报告,可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研究成果作为佐证材料。
三 、申报要求
1.我校限报2项
2.申报资格。申报者须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熟悉党建工作基本理论、业务规范及教育领域方针政策。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党建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党建专项课题的申报;已承担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课题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重复申报;此次立项成功的党建专项课题主持人成功结题前不能兼报其他市级规划课题。
3. 课题组成员是否参与需征得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市党建专项课题的研究;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6人。
4. 申报者须坚守学术诚信,杜绝抄袭、造假、代写等违规行 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仅限辅助使用,严禁AI 代笔核心论证与研究内容,禁止虚构数据与文献。违规者取消立项资格。
5. 本次立项实行匿名评审。申报者提报的匿名材料中严禁出现申报者姓名、所在单位、学校名称、区县及乡镇名称、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姓名等任何可识别身份的信息,不得出现具有明显指向性的案例、项目、荣誉及标志性成果。凡违反匿名评审规定的材料,将直接按无效申报处理。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2026年度沈阳市教育科学规划党建专项课题立项申请 ·评审书》(附件2)纸质版1份、《2026年度沈阳市教育科学规划党建专项课题立项申请 · 匿名评审书》(附件3) 纸质版3份、《2026年度沈阳市教育科学规党建专项课题立项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1份。
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汇总部门情况后,将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由部门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或院长(主任)签字。(无部门公章、领导签字,个人申报均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致远楼448室)。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15804079409@163.com
报送时间:2026年5月21日11: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沈阳市教育科学规划党建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x
附件2:2026年度沈阳市教育科学规划党建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3:2026年度沈阳市教育科学规划党建专项课题申请·匿名评审书.doc
附件4:2026年度沈阳市教育科学规划党建专项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联系人:崔雪梅
联系电话:024-62215272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