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为加强学校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按照《沈阳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沈阳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已申请延期结题的“2023年度沈阳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项目”,本次须申请完成结题鉴定,否则对该项目做撤项处理。
2.凡列入“2024年度沈阳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项目,须申请结题鉴定;如不能按时结题,须在3月13日至4月30月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内容、格式自拟,所在部系领导签字、盖章),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且须在下一年度申请结题,否则视为结题备案审核不通过、对该项目做撤项处理。
3.2025年度沈阳医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项目,如该课题已发表论文且有该项目编号(仅有录用通知不可申请结题),本次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不得擅自变更课题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变更立项课题题目。
2.结题材料:
①《沈阳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附件1)。
② 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2)。
③ 佐证材料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a. 完成的教学课题研究任务,如论文(需有该课题编号)、教材、课件等;
b. 研究报告和研究报告知网相似性检测报告(检测率需<20%)。
3.上述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5804079409@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致远楼448室)。
4.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沈阳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doc
附件2:沈阳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沈阳医学院202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课题名单.xlsx
附件4:2024年度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课题名单.xlsx
附件5:2023年度申请延期课题名单.xlsx
联系人:崔雪梅
联系电话:024-62215272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