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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辽宁省家庭教育 2026 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03      编辑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量 :      来源:

学校各部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家庭建设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助力构建新时代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根据省妇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 2026 年度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申报人可参考《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家庭教育科研课题指南(2026)》(见附件 1)直接选题;也可结合本地区或本单位实际需求, 自行拟定家庭教育领域研究课题。

二、 申报要求

(一) 申报者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法规;

2.具备较强研究能力,对课题有一定研究基础,能保证研究时间;

3.课题主持人须为本学会会员;非会员主持人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由两名副高级职称人员推荐申报;课题主持人在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无在研或未完成结项的课题。

(二) 申报要求

1.每位主持人限报 1 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 个课题,违规申报无效;

2.课题组原则上由 2-6 人组成(负责人除外);若主持人具备独立研究能力,可单独申报;

3.研究周期不超过 1 年;

4. 申请材料

(1)材料内容:严格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书》(附件2)及《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 3);

(2)电子材料: 电子版共两份,一份为Word 文档(申报书及汇总表各 1 份),一份为PDF 文档。

(3)提交要求: 请申请人以部门为单位于 2026 年 3 月4日 13:00前,将纸质版材料(申报书1份)报送至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致远楼448室),逾期不候,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15804079409@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2026 年家庭教育课题 ”字样。

三、课题立项

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按照《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4)要求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网站或微信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课题结题

2026 年 12 月底前,课题按照规定要求结题,提交结项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

附件:

附件1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家庭教育科研课题指南(2026).pdf

附件2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3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辽宁省家庭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pdf


联系人:崔雪梅

联系电话:62215272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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