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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27      编辑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量 :      来源:

学校各部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树立高校教育改革新标杆,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成果范围

本次大赛聚焦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突破与显著成效, 集中呈现一批具有前瞻性、示范性的重要成果。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打造、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改革、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内容与方法升级、教学过程管理优化、实践育人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及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关键领域。参赛成果需具备典型性、引领性和推广价值,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与研究中发挥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大赛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聚焦人才培养核心,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突出基层导向,重点奖励长期投身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突出成果;强化示范引领,注重实践创新,推动协同育人,提升应用推广实效。

三、参赛成果条件

(一)大赛成果应紧密对接教育教学改革前沿,突出原创性与实践突破,体现先进教育理念,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教学实际与学生成长需求;成果应具备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显著提升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并具有示范引领及推广价值。

(二)成果须经过至少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时间自教育教学方案正式实施(含试行)起计算,不含方案研讨、论证及制定阶段。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须全程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做出关键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及实践全流程中发挥核心作用。如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完成,可由各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名额计入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四)已获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注明获奖名称、 时间及等级。

四、大赛推荐名额

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重点向一线教学岗位教师倾斜,优先支持已获省级教改立项且成效显著的项目。我校限制7项。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详见附件2)。

2. 《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书》(详见附件3),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大赛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PDF格式)。(纸质版+电子版)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 。

4.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 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 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   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请以部门为单位2025年12月10日13:00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到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致远楼44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5804079409@163.com(注明学院-项目数)  

附件:

20251026关于举办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教学成果展示大赛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申报书.doc



联系人:崔雪梅

联系电话:024-62215272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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