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系:
为推动全省职业教育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学会科学与教学研究的引领作用,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辽职学会字〔2025〕2号) 安排,现启动“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规划项目 2024-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应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 (2024-2035年)》,聚焦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针对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鼓励和支持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对策性实证研究。
本年度课题分设科研课题和教研课题。申报者根据自身基础和实际选择申报课题类别。科研课题是聚焦教育实践中的具体现象,探讨其内在规律,通过系统研究揭示教育本质的理论探索项目,具体包括职业教育基本理论研究(如职业教育的功能与定位研究;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和人的发展关系研究;职业教育课程理论和教学论研究等)、职业教育史研究、职业教育政策研究、比较职业教育研究等;教研课题是针对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具体问题或体系性不足,通过改革创新提升教学质量、优化内容方法的实践研究项目(如职 业教育专业建设、职业教育课程建设、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等)。
二、课题申报者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科研课题或教研课题1项(不得兼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不含2个)以上课题 。
四 、已承担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五、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学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课题结题申请,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六、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如有其他成果,可作为课题附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标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 课题批准号。
七、各会员单位组织初评,择优推荐。我校限报15项。学会个人会员申报不占单位限额,由所在单位统一申报。
八 、课题申请材料经所在部门初审,于2025年11月17日13:00前统一报送至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致远楼44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80407940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附件:
附件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实名申报表.docx
附件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匿名申报表.docx
附件3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研规划项目实名申报表.docx
附件4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研规划项目匿名申报表.docx
附件5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24-2025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联系人:崔雪梅
联系电话:024-62215272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