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高等教育统计调查表中的填报任务(附件1、2)已做详细任务分解(附件4),各部门统计人员(请相关工作人员扫码加群,见附件5)请按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3)中的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严格界定填报数据的范围和内容,填报本部门负责的表单,于2025年10月24日10:00 前上报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致远楼448)。
联系人:杨宇、崔雪梅
电话:62215725 未尽事宜,请来电询问。
上报材料要求:
1. 各部门所有涉及的填报内容均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表一份(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 今年与去年数据对比增减超过10%的全部数据需附详细解释说明,并以电子形式和纸质文件形式提交(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基表_沈阳医学院(学院)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_2025.xlsx
基表_沈阳医学院主校区(学院)_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_2025.xlsx
2025调查制度(1).pdf
附件4:沈阳医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doc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