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辽教通[2025]15号文件《关于做好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2018年、2021年和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
1. 《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题申请书》(附件2):注意不要更改项目组成员(请对照附件4填写)。
2. 结题佐证材料(以下二者缺一不可):
① 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报告;
② 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1篇(含)以上。
3. 如需延期,请提交延期申请书(附件3)。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2025年2月24日10:00前发送至张娜微信,逾期不予受理。
不明事宜,请来电详询。
联系人: 杨宇、张娜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