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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8      编辑 :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浏览量 :      来源:

学校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学校2020年度、2021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鉴定工作,请课题负责人在指定时间内递交结题材料,要求如下:

一、结题材料:

1.纸质版《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4)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2. 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材料不退还),此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

3.纸质版《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二、报送截止时间:20249月22日,逾期不予处理

三、报送地点: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致远楼(44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张娜微信。

联系人:杨宇、张娜

联系电话:62215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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