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学校2020年度、2021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鉴定工作,请课题负责人在指定时间内递交结题材料,要求如下:
一、结题材料:
1.纸质版《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4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2. 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材料不退还),此材料无需提交电子版。
3.纸质版《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二、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22日,逾期不予处理。
三、报送地点: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致远楼(44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张娜微信。
联系人:杨宇、张娜
联系电话:6221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