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为: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研究医学教育的教学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医学教学改革与发展动向,研究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医学教育质量认证方面的政策、动态,根据学校改革与发展实际状况和需要,提出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供学校领导决策参考。
二、根据国内外医学教育研究领域的前沿问题及学校的实际需要,收集整理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信息、情报,借鉴和引进国内外优秀教学成果并在学院推广应用,组织学校范围医学教育研究的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负责组织全校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工作,包括校内外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指导和咨询、立项申报、评审推荐、中期检查以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学论文的评奖及申报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学术会议的组织管理等。
四、负责各级(国家、省、市、学校)的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经费的管理,制订教育研究和改革计划,负责教改经费的预算与管理。
五、负责制订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学校重要教学改革项目,追踪重要教学改革项目实施过程,开展阶段性项目评价和成果评估、推广。
六、组织参加全国、省、市级医学教育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学会布置的工作。